泰国展览座谈会纪录二
吴承祖:谢谢陈侗。今天讨论到的很多话题都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,但听完大家发言后,我的确感觉法律、财产和图像之间存在某种关联。这也是一个有关领地、意识形态和商品化的问题。下面我想请潘迪特·禅罗差那奇接着讲讲他的想法。到目前为止的讨论中,你有没有发现什么特别需要重视的问题?
潘迪特 · 禅罗差那奇:我想回到我刚才讲过的部分,把林一林的作品和其他两位艺术家的作品对比起来看,林一林特别选取了异化的概念。当艺术家在以前的村庄和遗迹四处游走时,协商就发生了,他选择了空间的异化。根据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事业规划,人们应该自由地集合,共同创造物质财富。但与此相反,我从艺术家行走当中看到了某种异化,这让我想起公共和私人的概念。在西方意识形态中,我们有时听到关于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讨论。公共空间对人没有任何限制,但私人空间就不行。
所以正如卡明刚才说的,“土地”项目本来应该是没有主人的,但有时候有主人也许更好。我们需要一个人来规划事情应该怎样做,哪些能做,哪些不能做。所以所有者的概念还是反复在“土地”项目中浮现。就算卡明说整个项目的核心就是没有土地所有者,但协商的过程依然存在,我觉得这一点很有意思。有时候,土地有个主人并非坏事。我能想像,清迈的“土地”项目一定碰到过很多各种各样的想法,大家都想在“土地” 项目里做点儿什么。也许这时卡明就得站出来表态:“我认为这个想法不适合我们的项目。”在那一刻,“土地”就变成私有的了。
你在林一林的作品里可以看到协商:国家与私人,集体与个体之间的不断协商。在唐人画廊和清迈的墙体重构也很有意思,同样表现了人与空间的互动关系。 现场本身就给公众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间, 比如我在唐人画廊看到